预决算信息

2019年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作者: 审核: 编辑:邓志文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3 浏览次数:

2019年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19年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部门预算信息

第一部分  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东开放大学是2012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更名而来,是一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面向成人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的具有办学自主权的新型省属本科高校,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广东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共设有19所市电大,5所省直分校,70所县(市、区)电大,共126个教学点,构建了以省电大为龙头、市电大为骨干、县(市、区)电大为基础,覆盖全省范围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办学系统,教学点延伸至企业、行业、社区、海岛以及基层乡镇,在教学上实行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和分级管理。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院校,与广东开放大学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2005年正式挂牌招生办学。

学校现有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远程开放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等各类形式教育。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厅(委、局、办)本级预算。

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现有机构37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5个,教学机构13个,科研机构2个,教辅机构7个,另设工会、团委。党政管理机构负责学校的党务、行政、后勤工作以及学生思想教育和学生管理,教学、科研、教辅机构负责学校的教学、教务管理、教材资源、网络建设、教育技术、远程开放教育研究、科研管理以及全省开放大学的教学指导和教学支持服务。

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现有编制588人。截止2018年6月30日我校在职在编490人,离退休149人,财政核拨588人。在职在编人员中,厅级8人,处级42人 。高级职称114人,中级职称100人,初级职称11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6063.56万元,比上年增加2752.09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招生规模扩大及教育收费增加;支出预算36063.56万元,比上年增加2752.09万元,增长8.26%。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校属事业单位,未纳入本部分的统计范围。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39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7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7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0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固定资产原值总额512423.12万元;房屋建筑面积222839.13平方米;车辆9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本部门推进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绩效目标覆盖率100%,发放及时率100%;进一步推进与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大楼资产调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100%;并根据学校的发展和综合财力,及时归还银行贷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对相关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教育拨款,即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教育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高等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事业支出,即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即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九)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即高等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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