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广东电大系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为保证2013年度广东电大系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3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开学〔2013〕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目的
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作用,激励电大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步,向社会展示电大学生的风采。
二、评选类型及范围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广东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广东电大优秀毕业生”)均从2013年1月和7月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中推荐。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行为端正。
3.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4.学习认真刻苦,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
5.学习成绩优良。参与“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参与“广东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成绩单为准,按等级制录入的,应达到良(含)以上,按百分制录入的,应不低于75分。
四、推荐评选名额及办法
各市电大根据所辖教学点毕业生情况,择优推荐“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1名、“广东电大优秀毕业生”2名。
1.参与“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1)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省部级或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各项平均成绩要求可降低5分(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2)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又参加电大学习,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
2.参与“广东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1)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各项平均成绩要求可降低5分(市级奖励是指市级党委或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
(2)获得学士及学士以上的学位后又参加电大学习,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
各市电大要把文件精神传达至所辖教学点,严格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推荐人选以市电大为单位统一报送广东开放大学。
对各市电大推荐的“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人选,广东开放大学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筛选比较,择优推荐上报国家开放大学参加评选。各市电大推荐的“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人选既可以参加“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也可以参加“广东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
对各市电大推荐的“广东电大优秀毕业生”人选,广东开放大学将严格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为扩大参与度和影响力,如候选人来自同一教学点的同一专业或同一班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原则上将只择优评选一人。
五、材料报送
各市电大组织所辖教学点开展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以市电大为单位将有关推荐材料提交到广东开放大学教务处。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逾期报送无效。
需要提交的材料(材料2一式两份,其余一份即可):
1.2013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个人信息情况表(附件1,根据评选类型选择提交,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2013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根据评选类型选择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
3.2013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或者“广东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3,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4.2013年度“广东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个人信息情况表(附件4,根据评选类型选择提交,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5.2013年度“广东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5,根据评选类型选择提交纸质版)。
6.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提交纸质版)。
7.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提交纸质版)
8.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一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相应评选类型的推荐表格上),5寸照片背面须注明教学点名称和候选人姓名(两种照片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六、报送材料要求
1.各级电大工作人员在整理候选人材料时应认真细致,确保材料规范齐备,对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如学生姓名、学号、出生年月、入学时间和成绩等)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不得误报。《候选人个人信息情况表》中的信息必须与《候选人推荐表》中的一致,表中的成绩和各项平均分必须与成绩单中显示或计算出来的结果一致。
2.各级电大必须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市级电大意见”应包含对推荐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由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只有部门印章一律视为无效。
3.候选人所在教学点应认真审核候选人事迹介绍,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4.候选人成绩单由管理学籍的老师提供,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样式必须与毕业生档案里的成绩单一样。候选人所在教学点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根据成绩单计算《候选人个人信息情况表》中要填的“统设必修课程平均分”和“其他课程平均分”(统设必修课程的定义和平均分计算方法已挂至“广东电大学生工作QQ群”的群共享栏目,请严格按要求操作),计算出的两项平均分结果需在成绩单上注明,由经办人签名。市电大必须仔细复核,确认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
5.规定提交的纸质材料,须按照上述材料的序号顺序排列,用回形针夹好。电子版材料严格按文件要求提交,勿出现遗漏、多余的现象。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广东开放大学(广东广播电视大学)1号楼201C
邮政编码:510091
联 系 人:王萍
电 话:020-83503390
传 真:020-83493139
电子邮箱:pwang@gdrtvu.edu.cn
附件:1. 2013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个人信息情况表
2. 2013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3. 201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4. 2013年度“广东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个人信息情况表
5. 2013年度“广东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
2013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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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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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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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贴1寸彩色
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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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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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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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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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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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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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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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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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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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电子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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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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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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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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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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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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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电大学习以来,何时何地获得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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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点意见: 教学点负责人签名:
市级电大意见:
市级电大负责人签名: 广播电视大学(市电大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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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电大、开大审核意见(包括公示情况):
省级电大、开大主管校长签名: 广东开放大学(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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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中央电大)评委会审核意见:
国家开放大学(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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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所有信息都必填,不能为空,如没有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这两项内容填“无”。
2.奖励栏内要按时间顺序填写电大学习以来所获奖励荣誉,要与获奖证书复印件对应。
附件3
2013年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
撰写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要由所在教学点据实撰写,市级电大审核。
二、事迹介绍要求采用小四号宋体字,用A4纸打印,并加盖教学点和市级电大公章。
三、事迹介绍要求应实事求是,杜绝套话、空话,篇幅在1500-2000 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何年何月毕业于原学校及原所学专业,何时进入中央电大开放教育何专业学习等。
2. 突出表现:
概括描述电大在读期间或毕业后学习与工作的突出表现,以及所获奖励情况,字数不少于200字。
3. 详细事迹:
详细介绍电大在读期间或毕业后的学习情况,电大学习对职业发展的影响和工作中的主要业绩,以及参加学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要求以具体事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