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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开放大学2016年度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审核: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0 浏览次数:

 

粤开大教务〔201660

 

关于开展广东开放大学2016年度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电大,分校(学院),广东开放大学直属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东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广东开大)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注重自身能力的培养,创造性开展学习,积极为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奉献聪明才智,向社会展示广东开大学子风采。学校决定开展2016学年度“广东开放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注册2015春、秋季广东开大学历教育的本科生及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2.诚实守信,品德优良;乐于助人,热衷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区和学校集体活动,事迹突出;

3.学风严谨,勤奋刻苦,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并能学以致用;

4.学习成绩优良,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二)评选程序

学生自荐,推荐单位初审、广东开大终审。

三、推荐名额

各相关市县电大、分校(学院)、广东开大直属学院按照以下比例向广东开大推荐优秀学生候选人。

(一)原则上优秀学生比例不超过该批次学生总数的2%各教学单位参照评选条件推荐优秀学生12

(二)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1.在读期间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各项平均成绩要求可降低5分(市级奖励是指市级党委或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

2.获得学士及学士以上的学位后又参加广东开大学习者,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

四、材料报送

(一)2016年度广东开放大学优秀学生候选人个人信息情况表(附件1);

(二)2016年度广东开放大学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

(三)2016年度广东开放大学优秀学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3);

(四)优秀学生候选人成绩单(必修课程成绩截止至20167月);

(五)优秀学生候选人一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一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贴在推荐表格上),5寸照片背面需注明候选人姓名(两种照片同时提交纸质版和清晰电子版);

(六)优秀学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135在寄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交电子文件。

五、工作进度及要求

各市县电大、分校(学院)、广东开大直属学院根据评选文件的要求,将职责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报送材料”要求于201611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广东开放大学教务处(逾期报送无效)。

六、注意事项

(一)各级工作人员必须在《候选人推荐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分校(学院)意见”应包含对推荐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由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只有部门印章的一律视为无效;

(二)候选人成绩单由管理学籍的老师提供,候选人所在校区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根据成绩单计算出的平均分结果需在成绩单上注明,由经办人签名。初审必须仔细复核,确认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

(三)候选人所在的校区初审应认真审核候选人事迹介绍,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四)各市县电大、分校(学院)、广东开大直属学院严格按照推荐名额上报候选人,超出名额上报的推荐候选人将不被列入正式参评名单。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文玲

    话:020-83493139

电子邮箱:wlzheng@gdrtvu.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广东开放大学1号楼201C

邮政编码:510091

 

附件: 1.2016年度广东开放大学优秀学生候选人个人信息情况表

       2.2016年度广东开放大学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3.2016年度广东开放大学优秀学生候选人事迹介绍

                                       

 

 

                                                         广东开放大学

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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