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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 编辑:耿立伟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7〕108 号)要求,学校将组织推荐第八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组织符合推荐范围的教师积极申报。

一、推荐范围

获广东开放大学第八届、第九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项目。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2017年6月5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材料,材料包括:《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附件2,一式1份)、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或者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杂志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等成果佐证材料(一式1份)、反应该成果的科学总结(一式1份)。

(二)2017年6月8日-6月12日,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评审,确定推荐参评第八届广东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的项目,报教指委审定。

(三)2017年6月13-6月28日,对拟推荐项目进行校内公示。

(四)2017年6月30日,完成网上申报和上报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  繁

联系电话:(020)83500226

电子邮箱:122643382@qq.com


附件:

1.第八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指南

2.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

(附件不随文下发,请按照“学校主页——教务处——教研评估科——通告专栏”的路径下载)

 

 

广东开放大学教务处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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