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电大,各基层开放大学,省直分校,广东开放大学各学院、直属学院:
为切实做好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2017年秋季开放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毕业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开大教务〔2017〕42号)要求,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交对象
2015秋及以前注册入学的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开放教育本科学生。
二、提交方式
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版(含承诺书、论文正文、图纸或设计等)上传到“毕业论文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论文平台”)。指导教师、初审教师、终审教师通过“论文平台”分别进行论文指导、论文初审和论文终审工作(各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论文指导过程是否使用“论文平台”,如指导过程不使用“论文平台”须保存好指导记录以备检查,初审(含初审)以后的程序必须在“论文平台”上完成)。
三、具体安排
1.2017年9月15日,省校“论文平台”开通。
2.2017年11月20日前,教学点在“论文平台”上完成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上传、指导和初审工作,省校论文平台对教学点关闭。
3.2017年9月20日前,市电大将所辖县电大申请学位的学生名单汇总,并填写《2017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开放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申请学位人数统计表》电子版(附件1)、《2017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请学位学生名单》电子版(附件2)发到指定邮箱:jhk@gdrtvu.edu.cn。
4.2017年10月1日前,省校下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方案。
5.2017年11月15日前,全省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6. 2017年11月30日前,全省终审教师在“论文平台”上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终审工作,省校“论文平台”关闭。
7. 2017年12月10日前,广东开大教务处整理、公布开放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终审成绩。
四、工作要求
1.由于国家开放大学从2017秋学期开始对毕业管理工作进行了改革,为保证学生毕业后2个月内获得毕业证书,各教学点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及时完成各阶段任务,逾期不再受理。
2.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指导及审核工作须严格按照《广东开放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执行。经终审发现论文属抄袭者,论文成绩记“抄袭”,并通报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者、指导教师以及分校初审教师信息。
3.申请国开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开教〔2016〕11号)相关要求执行。
4.毕业论文成绩的复查、补报须在考务科规定的成绩复查时间内由教学点向省校相关学院提出申请,经专业负责人同意并通知省校论文平台管理员撤销复审由专业负责人重新测评,重新测评的毕业论文成绩须学院盖章报送到考务科。
五、其他事项
1.申请学位的学生在“论文平台”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的同时还须提交纸质版到省校相关学院进行终审。
2.NET版教务管理系统学号的学生的毕业论文不使用“论文平台”,只须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版到省校相关学院进行终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曦
联系电话:(020)83502579
E-mail:jhk@gdrtvu.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市下塘西路1号广东开大1-210室(邮编:510091)
附件1:2017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开放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申请学位人数统计表.xls
附件2:2017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请学位学生名单.xls (附件请到教务论坛下载)
广东开放大学教务处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