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2017年7月毕业生资格审核及毕业办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 编辑:耿立伟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1 浏览次数:

各市、县电大,各市、县开放大学,省直分校,广东开放大学直属学院:

现将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2017年7月毕业生(“2017年7月”为学生毕业时间)资格审核及毕业办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资格审核及办证范围

(一)办证范围:2009年秋季-2015年春季入学的符合专业规则规定毕业条件的本专科学生。

(二)上述学生的成绩审核范围:考试时间在2017年6月前(含6月)。

二、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本学期毕业审核时间:2017年 9月8日至10月18日。

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8日至9月13日,开放毕业申请和审批权限,各校在教学点平台提交本、专科生毕业申请,同时分校审批申请名单。

9月13日前,考务科发布成绩。

第二阶段: 9月14日,关闭系统申请权限,进行毕业初审(含学位初审)。

第三阶段: 9月15日至9月20日,各校通过系统和《拟上报国家开放大学终审名单》核对并确定本批次毕业生初审名单,同时对因等待学位需要暂缓毕业的学生(对该情况名单各校需填写《XX电大暂缓办证等待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9),自行备案)和暂缺毕业电子照片的学生及时进行撤销申请的处理。之后,统计拟上报终审的毕业生人数和学位人数,以市为单位在Q群上报,同时提交该批学生的毕业电子照片。在此期间,学籍科进行再次初审和个别补审,直到最终上报终审名单结果和各分校意向一致。

9月18日至9月19日,考务科对学位初审通过名单进行成绩核对。

9月21日,学籍科上报该批毕业初审数据和毕业电子照片。

注: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最新规定,凡上报初审数据的学生,没有收到电子照片的,一律不予生成电子注册号。

第四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8日,对因成绩更动等各种原因在第三阶段初审不通过的学生进行再次毕业审核。此阶段中各分校办证和申请学位人数如有变动,需再次填写《XX电大暂缓办证等待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同时重新统计毕业生人数和学位人数并填报《毕业生人数统计表》(见附件2)。

特别说明:本阶段毕业审核不再含法学本科专业学生(因本阶段已过该专业证书上报合作高校盖章截止时间)。

注意:成绩更动的截止时间为 10月16日

三、办理毕业证书工作具体安排

(一)毕业审核期间的信息修改

根据《关于规范学生基本信息管理的通知》(粤电大教务函[2011]85号)要求,自2012年秋季开始,毕业审核期间取消学籍信息更正。    

(二)毕业审核相关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缩短办证时间,在毕业审核期间,学籍科将通过QQ群、群邮件等电子数据传递方式与各校进行及时沟通,各校需密切关注“广东电大学籍管理群”的消息,并注意以下事项:

1.因本学期成绩复查时间紧,凡2017年7月要进行毕业办证急需复查成绩的学生,请各校于8月30日17点前将当前库成绩复核登记表、成绩复查审批表,发到教务处杨碧姣老师邮箱:bjyang@gdrtvu.edu.cn ,并在表格里特别标记为“毕业办证学生急查”。考务科将在9月20日前向国家开放大学上报考试成绩。

2.没有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不能提交毕业申请。

3.毕业申请和撤销申请都需要教学点和分校共同配合完成,缺一不可,教学点与分校二者必须沟通好,避免数据出错。

4.对于本科学生的毕业申请,各校必需填写《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生申请毕业、学士学位承诺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书需一式二份,市、县电大(教学点)各留存一份,并做好相关存档工作。

教务系统CPS1.0版中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是同步完成的,教学点必须根据学生填写承诺书的内容判断本学期学生是否提交毕业和学位申请,严禁整班提交,分校严格审批。

5.学籍科下发的《拟上报国家开放大学终审名单》是指初审通过并且各校成功提交申请所生成的名单。此名单是分校提交办证人数给学籍科的凭证,各校务必及时认真核对。毕业生电子注册号一旦生成,将不再受理毕业生数据更改申请和复学申请。

6.毕业终审数据导入系统后,各分校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生电子照片。学籍科将对全省照片统一进行照片链接处理,如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照片或提交错误照片等情况,导致无法链接,当批次不再延期等候,统一放在下一批处理。

(三)毕业证书制作

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校对完毕及照片链接成功后,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一进行毕业证书制作。

(四)毕业成绩单打印

教务系统CPS1.0版毕业生成绩单,由各校自行打印,一般电子注册号导入后即可打印。

(五)毕业证书颁发及毕业生登记表盖章工作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国开教〔2016〕1号)文件精神,颁证具体安排如下:

1.2013年秋季及以后注册入学的学生,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电子注册号前6位为511618。学生毕业时需填写《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登记表》;2013年春季及以前注册入学的学生,仍颁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电子注册号前6位为511615。学生毕业时需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登记表》,以上两种《登记表》填写要求参见附件1。

2. 2018年1月1日起停止颁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只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2013年春季及以前入学的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信息中的学校名称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更改为国家开放大学,并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

学籍科收到毕业证书后,将安排以为单位来领取。各校领证时按两个毕业学校名称分类,再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进行盖章,同时提交《毕业生材料盖章审批表》(见附件8),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请学位材料要求

(一)申请合作高校各专业学位材料要求

1.各专业学位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新版学士学位审批表(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版,见附件4),表上贴一寸照片(毕业证同底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A4格式);

(3)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必须是学位外语考试组织单位下发的成绩单,不能是教务系统打印的成绩单),若上面没有考试年月需在右上角注明;

用英语四六级成绩替代学位外语的,需附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4)2寸照片1张(毕业证同底照片),背面必须写上学生姓名和学号全码,以市电大为单位汇总提交;

(5)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同专业要分开文件夹上报,切勿混在一起(会计学专业的,需同时附上学士学位申报论文一览表电子版,见附件5)。

2.会计学专业,除提供各专业学位均需的材料,还需提交整套毕业论文复印件(包括论文、答辩记录及论文评定)。

注:从本学期起,会计学专业不接受英语四六级成绩替代学位外语。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物流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除提供各专业学位均需的材料,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整套毕业论文复印件(包括论文、答辩记录及论文评定)。

4.法学、社会工作专业,除提供各专业学位均需的材料,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同时,学位外语成绩单需复印在身份证复印件A4纸反面上(即两种材料分居同一张A4纸的两面)。

5.市场营销、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管理、经济学专业,除提供各专业学位均需的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整套毕业论文复印件(包括论文、答辩记录及论文评定)外,还有各自的特殊要求,具体咨询学籍科。

6.合作高校学位材料提交时间:10月20日-10月30日。

(二)申请国开各专业学位材料要求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6),一式两份。

2.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定稿版),一份。

3.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一式两份。

4.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分专业(一个专业一个表),表中名单按学号升序排列。

5.提交国开学位纸质材料前,须确认申请者的学位论文、论文评审表等信息都已上传至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管理新系统(http://jw.ouchn.edu.cn)的国开学位论文管理平台。

注意:上传平台的信息务必与纸质版材料一致。

6.国开学位材料提交时间:11月6日-11月15日。

(三)纸质学位材料提交方式要求

1.以市为单位统一汇总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的名单。

2.学位材料必须按专业用档案袋分开装,一个专业装一袋。每袋放入该专业相应学生的学位纸质材料。对于合作高校学位材料,袋中需同时放入学位纸质照片(需用小信封装好,以免散乱)。

3.各分校需提交的当学期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的名单汇总表(见附件7),表中要有主管校长签名和学校公章。

注:此表需把申请合作高校学位和申请国开学位的名单同时列于表中,按申请学位类型排好序。

五、相关费用

毕业审核后按相关规定计算,有关费用按办学协议及收费办法执行,并于2017年12月20日之前上缴广东开放大学财务处。

六、联系人

毕业资格审核及毕业办证工作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籍科联系。联系人:林永嘉,电话:020-83503390。

                       

附件:

1.毕业生登记表中的时间填写规范

2.毕业生人数统计表

3.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生申请毕业、学士学位承诺书

4.学士学位审批表(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版)

5.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申报论文一览表

6.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7.申请学位名单汇总表

8.毕业生材料盖章审批表

9.《XX电大暂缓办证等待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1至9请到广东开放大学学籍QQ群的群文件下载)

         

 

广东开放大学教务处

2017年7月6日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