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大教务函〔2018〕34号
关于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2018年7月毕业生资格审核及毕业办证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开放大学,各市、县电大,省直分校,广东开放大学直属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毕业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开教〔2017〕15号文)精神,现将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2018年7月毕业生资格审核(以下简称“毕业审核”)及办理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以下简称“办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审核及办证范围
(一)办证范围:2010年秋季-2016年春季入学的符合专业规则规定毕业条件的本、专科学生。
(二)上述学生的成绩审核范围:
第一批:考试时间在2018年5月以前(含5月)。
第二批:考试时间在2018年7月以前(含7月)。
二、毕业及学位审核时间安排
本期毕业审核共分两批,时间分别如下:
第一批:2018年 5月28日-6月12日。
第二批:2018年9月3日-9月25日。
第一批毕业审核分 4个阶段:
第1阶段:5月28日至6月4日,省校教务处学籍科(以下简称“学籍科”)开放教务管理系统CPS1.0版(以下简称“系统”)的毕业申请和审批权限,各校在教学点平台提交本、专科生毕业申请,分校审批申请名单。
6月4日, 省校教务处考务科(以下简称“考务科”)发布成绩。
第2阶段:6月5日,学籍科关闭系统申请权限,进行毕业初审(含学位初审)。
第3阶段: 6月6日至6月11日,各校通过系统和《拟上报国家开放大学终审名单》核对并确定本批次毕业生初审名单,同时对因等待学位需要暂缓毕业的学生和暂缺毕业电子照片的学生及时进行撤销申请的处理。之后以市为单位,反馈核对结果,同时提交该批学生的毕业电子照片。在此期间,学籍科根据各分校成绩或毕业申请的变动情况,再进行若干次重审并更新拟上报名单,直到最终的上报终审名单结果与各分校意向一致。
第4阶段:6月12日,学籍科上报该批毕业初审数据和毕业电子照片。
注: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最新规定,凡上报初审数据的学生,没有收到电子照片的,一律不予生成电子注册号。
第二批毕业审核分5个阶段:
第1阶段(针对专升本的毕业审核):9月3日至9月7日
第2阶段(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9月10日至9月14日。
注:考务科9月17日前发布成绩。
第3阶段(毕业初核和学位初审):9月17日。
第4阶段(通过名单核对及复学):9月18日至9月21日。
第5阶段(初审最终数据上报):9月25日。
具体内容参照第一批。
第二批毕业审核结束后,各分校需统计2018年7月毕业生人数及申请学位人数(两批合计),并填报《毕业生人数统计表》(见附件2),在10月20日前提交电子版给学籍科。
三、毕业审核及办证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
(一)毕业审核相关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缩短办证时间,在毕业审核期间,学籍科将通过QQ群与各校进行及时沟通,各校需密切关注QQ“广东电大学籍管理群”的消息,并注意以下事项:
1.凡2018年9月要进行第二批毕业审核急需复查成绩的学生,请各校于9月1日前将当前库成绩复核登记表、成绩复查审批表,发到考务科杨碧姣老师邮箱:bjyang@gdrtvu.edu.cn ,并在表格里特别标记为“毕业办证学生急查”。考务科将在9月21日前向国家开放大学上报考试成绩。
2.没有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不能提交毕业申请。
3.毕业申请和撤销申请都需要教学点和分校共同配合完成,缺一不可,教学点与分校二者必须沟通好,避免数据出错。学位申请也一样。
4.在为本科学生做毕业申请前,须让学生填写《国家开放大学本科学生申请毕业、学士学位承诺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二份,分校、教学点各留存一份,并以此作为本科学生毕业申请操作的依据和凭证。
系统中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是同步完成的。对于本科学生,教学点必须根据学生承诺书的内容判断学生是否提出毕业和学位申请后,方能在系统中申请,分校严格审批。
5.学位申请必须按照学生本人意愿去选择学位申请类型(“国开”或“合作”)。
6.学籍科下发的《拟上报国家开放大学终审名单》是指初审通过并且各校成功提交申请所生成的名单。此名单是分校提交办证人数和毕业照片给学籍科的凭证,各校务必及时认真核对。毕业生电子注册号一旦生成,将不再受理复学申请。
7.毕业终审数据导入系统后,学籍科将使用毕业审核阶段所收到的毕业生照片统一进行照片链接处理,若发现问题再个别联系处理,各分校无需重新提交毕业生照片。
8.凡2018年7月后通过全国网络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或2018年5月21日后办理免修免考业务的学生,一律不参加这期毕业审核及办证,只能跟下一期及以后的毕业批次申请毕业。
(二)毕业证书制作
毕业生照片链接完成和毕业生打证数据成功上报后,国家开放大学统一进行毕业证书制作。
(三)毕业成绩单打印
毕业生成绩单,由各校自行打印,当毕业生电子注册号导入后即可打印。
(四)毕业证书颁发及毕业生登记表盖章工作
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1. 所有毕业生无论何时入学,电子注册号前6位统一为“511618”, 统一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时统一填写《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参见《毕业生登记表中时间填写的规范》(见附件1)。
2. 学籍科收到毕业证书后,将以市为单位安排各校领取。各校领证的同时,对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进行盖章,同时提交《毕业生材料盖章审批表》(见附件9)。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请学位材料要求
(一)申请合作高校学位材料要求
1.各专业学位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新版学士学位审批表(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版,见附件4),表上贴一寸照片(毕业证同底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A4格式);
(3)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必须是学位外语考试组织单位下发的成绩单,不能是教务系统打印的成绩单),若成绩单上面没有考试年月,需在右上角注明;
用英语四六级成绩替代学位外语的,需附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4)2寸照片1张(毕业证同底照片),背面必须写上学生姓名和学号全码,以市为单位汇总提交;
(5)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同专业要分开文件夹上报,切勿混在一起(会计学和市场营销专业的,需同时附上学士学位申报论文一览表电子版,见附件5)。
2.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除提供各专业学位均需的材料,还需提交整套毕业论文复印件(包括论文、答辩记录及论文评定)。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物流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除提供各专业学位均需的材料,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整套毕业论文复印件(包括论文、答辩记录及论文评定)。
4.法学、社会工作专业,除提供各专业学位均需的材料,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同时,学位外语成绩单需复印在身份证复印件A4纸反面上(即两种材料分居同一张A4纸的两面)。
5.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管理、经济学专业,除提供各专业学位均需的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整套毕业论文复印件(包括论文、答辩记录及论文评定)外,还有各自的特殊要求,具体咨询学籍科。
6.各分校需提交当学期申请合作学位的名单汇总表(见附件7),表中要有主管校长签名和学校公章。
(二)申请国开学位材料要求
1.各专业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6),一式两份。
(2)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定稿版),一份。
(3)国家开放大学学位论文评审表,一式两份。
2.提交国开学位纸质材料前,须确认申请者的学位论文、论文评审表、学位照片(与毕业照片同底)等资料都已上传至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管理新系统(http://jw.ouchn.edu.cn)的国开学位论文管理平台。
注意:上传平台的资料务必与相应的纸质学位材料一致。
3.各分校需提交当学期申请国开学位的名单汇总表(见附件8),表中要有主管校长签名和学校公章。
(三)纸质学位材料提交方式要求
1.以市为单位统一收集和汇总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材料。
2.学位材料必须按专业用档案袋分开装,一个专业装一袋。每袋放入该专业相应学生的学位纸质材料。对于合作高校学位材料,袋中需同时放入学位纸质照片(需用小信封装好,以免散乱)。
(四)学位材料提交时间
合作学位材料:安排在第二批毕业审核结束后(两批合在一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国开学位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关于学籍有效期满的清理及申请延期毕业
在针对2018年7月毕业生的办证工作结束后,国家开放大学将对超过8年学籍有效期的学生进行清理。如有特殊情况需继续修读并能在一年内毕业的学生,各分校需在2018年11月16日前向学籍科提交学籍延期名单,国家开放大学批准后方能延期办理毕业。
六、联系人
毕业资格审核及毕业办证工作若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籍科联系。联系人:林永嘉,电话:020-83503390。
附件:
1.毕业生登记表中的时间填写规范
2.毕业生人数统计表
3.国家开放大学本科学生申请毕业、学士学位承诺书
4.学士学位审批表(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版)
5.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申报论文一览表
6.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7.申请合作学位名单汇总表
8.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
9.毕业生材料盖章审批表
广东开放大学教务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