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审核: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0 浏览次数:

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为保证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电校学〔20091号)和《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国开学〔20141号文-附件2),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目的

国家开放大学设立“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制度,是电大关注各类学生群体,探索面向农村学生服务的重要举措,旨在鼓励农村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增强电大系统凝聚力和学生归属感,提升电大的学校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的在读学生。

截至201431,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三、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

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努力提高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满一年,且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获得过由国家开放大学设立的奖学金或“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需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学分。

4.学习成绩良好,在所在教学点比较突出。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等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

2.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获得相关奖励。

五、推荐名额

相关市级电大根据所辖教学点“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在读学生情况,择优推荐候选人,名额为此类别在读学生总数的3‰,学生总数不足1000人的,可推荐1名。

被推荐为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的学生,不能同时被推荐为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

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者,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并不受名额限制(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六、推荐、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实施阶段

1.20143月下旬,广东开大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奖学金评审前期工作,发文通知相关教学点。

2.20143月下旬—4月下旬,符合参评条件的市级电大将文件精神传达至相关教学点,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于2014430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以市电大为单位统一上报广东开大。

3.广东开大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筛选比较,择优推荐其中8名上报国家开放大学参加评选,之后通知相关教学点登录“奖学金申报系统”(http://ddywxt.crtvu.edu.cn/py),进行网上填报候选人信息及推荐候选人(申报系统简介详见附件1)。同时,广东开大将确定上报的候选人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广东开大开放教育奖学金评审组(粤电大教务〔201232号)将会同相关教学点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4.广东开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最终确定的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发放奖学金及证书。相关教学点按要求做好奖学金发放等后续工作。

(二)总结阶段

20141031,相关市级电大向广东开大提交奖学金发放过程材料(照片及宣传报道等,电子版即可)、由学生亲笔签名的奖学金签领表(纸质版即可),以及奖学金评选全过程的工作总结(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工作总结应包括开展的基本情况、工作流程和措施、发放方式和监控措施、主要经验及创新、重点问题及解决方案、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等。

七、材料报送

(一)相关市级电大向广东开大推荐奖学金候选人时,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其中第2项奖学金申请表需一式两份,其余材料提交一份即可;其中第6项工作总结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其余材料不必提交电子版):

1.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2.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单面打印,照片位置必须贴上1寸彩色证件照片)。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

4.奖学金候选人在读电大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5.奖学金候选人所在市级电大银行账号信息表(用于拨付奖学金)(附件4)。

6.市级电大2013年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总结(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后提交)。

7.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签领表(附件5,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后提交)。

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14430,逾期申报无效。

(二)报送材料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报送材料应规范齐备,尤其是学生姓名、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应准确无误。奖学金申请表中学生的申请理由要详实,不少于300字。

2.相关市级电大提交至广东开大的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必须通过“奖学金申报系统”打印获得,横向设置打印。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平台打印,同时注明已修学分百分比,并加盖学校公章。

4.工作人员在整理候选人材料时应认真细致,对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如学生姓名、入学时间和成绩等)必须认真核对,并确保汇总表中信息与候选人申请表中一致。

5.教学点要认真填写初审意见,初审意见应包含对申请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

八、奖学金发放与宣传

(一)市级电大负责提供学校银行账号,国家开放大学把奖学金拨付至广东开大后,广东开大将奖学金转入相关市级电大的银行账号,委托市级电大把奖学金和获奖证书发放给奖学金获得者。

(二)相关教学点应结合本校情况举行发放仪式,于20141025日前把奖学金、证书和封装纸袋一起发给奖学金获得者,确保奖学金以现金形式及时足额发放。学生本人在领取奖学金时要在签领表(附件5)上签字,经教学点监察部门复核后,教学点纪委书记和学校负责人在学生签领表处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各级电大在奖学金发放过程中,要确保宣传海报、横幅、报道等宣传材料中使用“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字样,不得随意更改奖学金名称,不得擅自印制证书改变奖学金设立单位。

(四)市级电大要监控发放过程,公布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收集、积累发放过程材料(包括发放现场照片、学生签字的奖学金签领表、奖学金获得者感言等),确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效果。

(五)各级电大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奖学金获得者的宣传,在学校网站上及时发布奖学金申请、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和发放的相关信息,发挥奖学金获得者的示范作用,扩大奖学金的社会影响力。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广东开放大学1号楼201C

邮政编码:510091

联 系 人:王萍

话:020-83503390

真:020-83493139

电子邮箱:pwang@gdrtvu.edu.cn

附件:1.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报审核系统简介

2. 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3. 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申请表

4. 奖学金候选人所在市级电大银行账号信息表(用于广东开大向市级电大转拨奖学金)

5. 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签领表

点击下载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附件5.rar (57.34 KB)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