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为保证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电校学〔2009〕1号)和《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国开学〔2014〕1号文-附件1),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目的
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多关注学生及其学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电大系统凝聚力和学生归属感,提升电大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各专业在读学生。
截至2014年3月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三、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
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一年以上,且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获得过由国家开放大学设立的奖学金或“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需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学分。
4.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等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获得所在学校的相应奖励。
2.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获得相关奖励。
五、推荐名额
广东开大根据各市开放教育在籍学生人数以及2012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情况,拟定各市的可推荐总名额(详见附件2)。市级电大再根据所辖教学点的开放教育在籍生人数,将广东开大下发的可推荐总名额(可上浮5%)按比例分配给教学点,注意名额分布要适当。
被推荐为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的学生,不能同时被推荐为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
在读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且不受名额限制(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六、推荐、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
1.2014年3月下旬,广东开大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发文通知所有教学点。
2.市级电大将广东开大下发的奖学金总名额分配给所辖各教学点,填写《市电大各教学点名额分配明细表》(附件5)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14年4月4日前传真或扫描后报广东开大(原件待报送纸质材料时再交)。
3.广东开大在“奖学金申报系统”统一给所有教学点预设30个名额,以便教学点登录评优系统进行操作;之后再根据《市电大各教学点名额分配明细表》上各教学点的实际名额进行修改。市级电大要将所分配的名额告知所辖教学点,名额以《市电大各教学点名额分配明细表》为准。
(二)实施阶段
2014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市级电大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所辖教学点,严格按文件要求组织教学点开展奖学金申请与初审工作:
1.学生申请。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个人,填写《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向所在教学点提出书面申请。
2.教学点评选。教学点根据文件要求,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将推荐人选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级电大。
3.市级电大初审,操作流程如下:
(1)认真审查所辖教学点推荐人选的材料,根据文件要求和分配的名额进行初审。
(2)确定初审通过的推荐人选名单后,通知所辖教学点登录“奖学金申报系统”(http://ddywxt.crtvu.edu.cn/py),进行网上填报候选人信息(申报系统简介详见附件1)。
(3)用所辖教学点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奖学金申报系统”,仔细核对教学点填报的候选人信息,核实无误后才能向广东开大推荐候选人,推荐完毕后通过“奖学金申报系统”打印各教学点的候选人汇总表。
(4)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通过“奖学金申报系统”推荐候选人的工作,并将初审通过人选的纸质材料,以市电大为单位统一上报广东开大。
4.广东开大对各市级电大提交的初审材料进行评审,按国家开放大学的要求和名额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广东开大开放教育奖学金评审组(粤电大教务〔2012〕32号)将会同相关教学点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5.公示无异议后,广东开大在“奖学金申报系统”中填写并打印相关表格,向国家开放大学报送材料。
6.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终审并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广东开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公布的评审结果,发放奖学金及证书。
7.教学点按要求做好奖学金发放等后续工作。
8.国家开放大学将回访部分奖学金获得者,了解奖学金发放情况。
(三)总结阶段
2014年10月31日前,市级电大向广东开大提交奖学金发放过程材料和奖学金评选全过程的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开展的基本情况、工作流程和措施、发放方式和监控措施、主要经验及创新、重点问题及解决方案、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等。
七、材料报送要求
经市级电大推荐的候选人材料以市电大为单位统一报送。
(一)2014年4月30日前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逾期申报无效(其中第2项奖学金申请表需一式两份,其余材料只提交一份即可;其中第6项特别优秀候选人事迹介绍和5寸彩照、第7项各教学点名额分配明细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其余材料不必提交电子版):
1.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各教学点的汇总表统一由市级电大通过“奖学金申报系统”打印获得,横向设置,市级电大集齐所有教学点的汇总表后,加盖学校公章提交。汇总表纸质模板详见附件3。
2.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详见附件4,申请表规定单面打印,提交一式两份,照片位置要贴上1寸彩色证件照片。学生的申请理由要详实,不少于300字。各级电大必须在申请表上认真签署审核意见,“市级电大初审意见”应包含对申请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市级电大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部门印章一律视为无效。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
成绩单由管理学籍的老师提供,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平台打印,盖学籍管理部门印章。成绩单上需注明已修学分百分比,经办人签名。市级电大复核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
4.奖学金候选人在读电大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复印件上要写上或盖上“与原件相符”的章,同时加盖审核人所在部门的印章。
5.奖学金候选人所在市级电大银行账号信息表
详见附件6,用于广东开大向市级电大转拨奖学金。
6.特别优秀候选人事迹介绍和一张5寸彩色生活照
市级电大从本市的推荐人选中选择1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候选人,要求除上述材料外,再提交一份事迹介绍和一张5寸彩色生活照(纸质版和电子版)。事迹介绍不超过3000字,主要应包括:电大在读期间突出的学习表现、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及所获奖励情况等(要求有具体事例)。国家开放大学和广东开大将对特别优秀的奖学金获得者事迹进行重点宣传。
7.市电大各教学点名额分配明细表
详见附件5,原件加盖市级电大学校公章。
8.奖学金评选过程材料
市级电大要监控奖学金评选过程,如有收集、积累奖学金评选过程材料,可一同上报广东开大。
以上规定提交的纸质材料中,候选人的个人材料(第2—4项)要按上述序号顺序排列,用回形针别好,做到一个候选人一叠材料。
(二)奖学金发放完成后,市级电大还需在2014年10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市级电大2013年度奖学金评选全过程的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加盖学校公章。
2.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签领表
详见附件7,获奖学生亲自签名,教学点不得代签,市电大纪委书记和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提交纸质版即可。
3.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发放过程材料
发放过程材料包括发放现场照片、奖学金获得者感言、宣传报道等,提交电子版即可。
八、奖学金发放与宣传
(一)市级电大负责提供学校银行账号,国家开放大学把奖学金拨付至广东开大后,广东开大将奖学金转入市级电大的银行账号,委托市级电大把奖学金和获奖证书发放给奖学金获得者。
(二)教学点应结合本校情况举行发放仪式,于2014年10月25日前把奖学金、证书和封装纸袋一起发给奖学金获得者,确保奖学金以现金形式及时足额发放。学生本人在领取奖学金时要在签领表(附件7)上签字,经教学点监察部门复核后,教学点纪委书记和学校负责人在学生签领表处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各级电大在奖学金发放过程中,要确保宣传海报、横幅、报道等宣传材料中使用“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字样,不得随意更改奖学金名称,不得擅自印制证书改变奖学金设立单位。
(四)市级电大要监控发放过程,公布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收集、积累发放过程材料(包括发放现场照片、学生签字的奖学金签领表、奖学金获得者感言等),确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效果。
(五)各级电大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奖学金获得者的宣传,在学校网站上及时发布奖学金申请、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和发放的相关信息,发挥奖学金获得者的示范作用,扩大奖学金的社会影响力。
九、监督与管理
(一)广东开大教务处接受学生个人举报,并不定期对获奖学生进行回访。举报电话:020-83503390。
(二)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如把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列入推荐名单,一经查实,广东开大将直接取消该生评选资格,不再接受替补,并对相关教学点进行批评通报,直至停止该单位参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资格。
(三)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个人,广东开大开放教育奖学金评审组收回已颁发的奖学金及证书,责成学生所在教学点对学生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事件通报学生所在单位。
十、注意事项
(一)广东开大将对各市级电大进行分类管理,对开展较好的学校今后增加分配名额开展评奖工作,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学校减少分配名额,直至取消参与评奖工作的资格。
(二)报送材料应规范齐备。广东电大系统数据量大,对材料有缺漏的学生,广东开大将直接取消该生评选资格,并以此作为下次给该市级电大酌情减少分配名额的依据。
(三)各级电大工作人员在整理候选人材料时应谨慎细致,对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如学生姓名、出生年月、入学时间和成绩等)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不得误报。汇总表中信息必须与候选人申请表中的一致。
(四)各级电大在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时,应充分考虑专业分布因素,兼顾不同类型群体,扩大评选活动覆盖面。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广东开放大学1号楼201C
邮政编码:510091
联 系 人:王萍
电 话:020-83503390
传 真:020-83493139
电子邮箱:pwang@gdrtvu.edu.cn
附件:1.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报审核系统简介
2. 各市电大奖学金候选人可推荐总名额
3. 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4. 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5. 市电大各教学点名额分配明细表
6. 奖学金候选人所在市级电大银行账号信息表(用于广东开大向市级电大转拨奖学金)
7. 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签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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