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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2017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 编辑:耿立伟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30 浏览次数:

粤开大教务〔2018〕14号

 

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2017年度

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省直分校,广东开放大学直属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8〕2号),广东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广东开大”)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工作安排和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推荐名额

广东开大根据各市开放教育在籍学生人数以及2016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情况,拟定各市可推荐的名额(详见附件2)。请各市级开大(电大)根据所辖教学点(含县级开大(电大)教学点,下同)开放教育在籍生人数,再按比例分配给教学点,注意名额分布要适当。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各专业在读学生。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三、推荐、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

1.2018年3月中下旬,广东开大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和评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发文通知所有教学点。

2.市级开大(电大)根据所辖教学点开放教育在籍生人数将广东开大下达的名额再分配给相关教学点,填写《市开大(电大)各教学点名额分配明细表》(附表4)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18年4月5日前扫描后报广东开大(原件待报送纸质材料时再交)。

(二)实施阶段

2018年3月下旬开始 ,市级开大(电大)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所辖教学点和学生,严格按文件要求组织教学点开展奖学金申请与初审工作。

1.学生申请。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个人,填写《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表2),向所在教学点提出书面申请。

2.教学点评选。教学点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级开大(电大)。

3.市级电大初审:

(1)认真审查其所辖教学点推荐人选的材料。

(2)确定初审通过的推荐人选名单后,通知所辖教学点。

(3)教学点重新核对候选人信息,核实无误后反馈市级开大(电大),市级开大(电大)打印各教学点候选人汇总表。

(4)2018年4月20日起到4月30日止,市级开大(电大)以市为单位,将初审通过的人选纸质及电子材料统一上报广东开大。

4. 广东开大对各市级开大(电大)提交的初审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国家开放大学推荐并报送相关材料。

5.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审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广东开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的评审结果,组织发放奖学金及证书。

6.教学点按要求做好奖学金发放等后续工作。

7.国家开放大学回访部分奖学金获得者,了解奖学金发放情况。

(三)总结阶段

2018年10月31日前,市级开大(电大)向广东开大提交奖学金发放过程材料和奖学金评选全过程的工作总结。

四、注意事项

(一)认真做好评奖工作。广东开大将对各市级开大(电大)进行分类管理,对开展较好的学校今后增加分配名额开展评奖工作,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学校减少分配名额,直至取消参与评奖工作的资格。

(二)各级开大(电大)在推荐人选时,在保证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应尽量兼顾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扩大评选活动覆盖面。

(三)报送材料应规范齐备。各级开大(电大)工作人员在整理候选人材料时要认真细致,对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如学生姓名、出生年月、入学时间和成绩等)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不得误报。汇总表中的信息必须与候选人申请表中的一致。

五、材料报送要求

经市级开大(电大)推荐的候选人材料以市为单位统一报送。

(一)2018年4月20日起到4月30日止需提交以下纸质及电子材料,逾期申报无效。

1.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

详见附表1,各教学点的汇总表统一由市级电大打印,横向设置打印,加盖学校公章提交,同时提交电子版。

2.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详见附表2,单面打印一式两份,照片位置要贴上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各级电大必须在申请表上认真签署审核意见,“市级电大初审意见”应包含对申请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市级电大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部门印章无效。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

成绩单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平台打印,同时在成绩单右下角注明已获学分的课程平均成绩和已获学分百分比,经办人签名。市级开大(电大)复核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

4.奖学金候选人入学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复印件上要标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同时加盖审核人所在学校的印章,按申请表栏目填写顺序排列。

5.奖学金候选人所在市级开大(电大)银行账号信息表

详见附表3,用于广东开大向市级开大(电大)转拨奖学金。

6.特别优秀候选人事迹介绍和一张近期5寸彩色生活照

市级开大(电大)从本市的推荐人选中选择1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候选人,要求除上述材料外,再提交一份事迹介绍和一张5寸彩色生活照(纸质版和电子版)。

7.开大(电大)各教学点名额分配明细表

详见附表4,原件加盖市级开大(电大)公章,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8.奖学金评选过程材料

以上规定提交的纸质材料中,候选人的个人材料(第2至4项)要按上述序号顺序排列,用新回形针别好(不需订书钉),做到一个候选人一叠材料。

9.电子材料传方式

统一通过QQ直接上传方式上报。

(二)奖学金发放完成后,市级开大(电大)还需在2018年10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市级开大(电大)2017年度奖学金评选全过程的工作总结

总结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加盖学校公章。

2.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签领表

详见附表5,获奖学生亲自签名,教学点不得代签,市开大(电大)纪委书记和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提交纸质版。

3.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发放过程材料

发放过程材料包括发放现场照片、奖学金获得者感言、宣传报道等,提交电子版。

六、奖学金发放与宣传

(一)教学点应结合本校情况举行发放仪式,于2018年10月25日前把奖学金、证书和封装纸袋一起发给奖学金获得者,确保奖学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各级开大(电大)在奖学金发放过程中,要确保宣传海报、横幅、报道等宣传材料中使用“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字样,不得随意更改奖学金名称,不得擅自印制证书改变奖学金设立单位。

(三)市级开大(电大)要监控发放过程,公布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收集、积累发放过程材料(包括发放现场照片、学生签字的奖学金签领表、奖学金获得者感言等),确保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效果。

(四)各级开大(电大)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奖学金获得者的宣传,发挥奖学金获得者的示范作用,扩大奖学金的社会影响力。

七、监督与管理

(一)广东开大教务处接受学生个人举报,并不定期对获奖学生进行回访。举报电话:020-83503390。

(二)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如把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列入推荐名单,一经查实,广东开大将直接取消该生评选资格,不再接受替补,并对相关教学点进行批评通报,直至停止该单位参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资格。

(三)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个人,广东开大将收回已颁发的奖学金及证书,责成学生所在教学点对学生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学生所在单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广东开放大学开大教务处

邮政编码:510091

联 系 人:林永嘉、史普涛

电 话:(020)83503390

广东开大学生工作QQ群 :232431758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

2.2017年度各市开大(电大)奖学金候选人可推荐总名额

3.2017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相关附表(1-5)

(附件2、3不随文印发,本通知及相关附件、附表可在开大学生工作QQ群232431758 的群文件下载)

广东开放大学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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